1. 成立目的:
彰芳暨西島離岸風場計畫近岸永續發展基金暨電力開發協助金 (以下簡稱本基金),為彰芳暨西島離岸風場所成立長期永續的社區共榮計畫。彰芳暨西島離岸風場計畫位於彰化縣外海距岸約18公里,兩風場總裝置容量為600 MW,於2024年全數併網,穩定提供台灣65萬家戶20年以上乾淨永續之電力。面對全球極端氣候變遷,彰芳西島風場的完工及營運,為台灣再生能源發展的重要里程碑,每年提供台灣65萬家戶乾淨永續之電力;永續生活及環境品質之提升為全民之責任,本基金期待結合社區力量,促進居民參與,共同建立健康永續及友善之生活環境。
本基金於彰芳西島離岸風場開發階段成立,於2021-2024年執行本基金之前導計畫-近岸永續發展與基金,支持彰化沿海六鄉鎮公所各項環境友善、弱勢及長者關懷及提升社區發展等計畫,執行4年共支持超過55項計畫,直接間接之累積受益人次超過20萬人次,更符合聯合國永續發展多項目標(Sustainable development Goals, SDGs)。
延續2021-2024年近岸永續發展基金:沿海六鄉鎮特別基金之影響力,期待在彰芳暨西島離岸風場營運的生命週期內,擴大與彰化縣內鄉鎮公所、社區團體、學校、農漁會、NGO等單位合作,讓本資源得以創造更多價值,讓我們的環境更加的永續健康。.
2. 申請資格
申請單位應為彰化縣政府所轄之一、二級機關及彰化縣內之鄉(鎮、市、區)公所、學術教育機構、農會、漁會及經政府核准立案之本國籍非營利機構和團體(下稱「申請單位」)
3. 經費用途及限制
申請經費用途應以下列事項相關,每年度申請單位得申請經費上限原則為新台幣50萬元。本基金管理委員會有權酌定最終贊助金額,參酌標準包括但不限於受益人數、活動規模、預期效益之程度、活動性質有助在地居民或居民之程度、近2年內辦理實績、當年度各申請單位所獲贊助金額及歷次成果或歷次累計已受贊助金額之多寡等。
2. 促進漁業發展
3. 在地文化保存、活動及展演推廣
4. 環境/藝文教育推廣
5. 校園或圖書館設備、教材資源提升
6. 促進地方物產觀光等量能
7. 社會福利及提升居民福祉
8. 弱勢關懷
4. 計畫時程
受理申請時間: 每年度7月1日~8月31日 (若遇例假日延後至下一辦公日) 準備及繳交申請資料
計畫執行期間:一年為限,申請當年度10月1日至隔年度9月30日止
5. 申請方式
申請單位可依照本
申請辦法,以公文或電子郵件檢具申請文件向本公司指定窗口提出近岸永續發展基金暨電力開發協助金申請。
6. 聯絡窗口
相關問題請與彰芳暨西島離岸風場計畫彰化辦公室聯繫諮詢:
聯絡窗口 :詹羑律 地方關係資深經理/ 陳韻伃 副理
電子郵件: tw-inquiry@cop.dk,並副本yuc@cop.dk 及yce@cop.dk
電話: (04)7625318#1403, 1401
地址:彰化縣彰化市中華西路369號10樓之1
詳細申請相關規定及表單,請利用以下連結參閱、存取相關附件: